为什么电视输了

2009年3月

大约二十年前,人们注意到电脑和电视正朝着碰撞的方向发展,并开始推测它们融合后会产生什么。我们现在知道答案了:是电脑。现在很明显,即使使用“融合”这个词,我们也过分高估了电视。这与其说是融合,不如说是替代。人们可能仍然会观看他们称之为“电视节目”的东西,但他们主要会在电脑上观看。

是什么决定了电脑在这场竞争中的胜利?四个因素,其中三个是可以预测的,而一个则更难预测。

一个可预测的胜利原因是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基于它构建任何东西,市场会选择赢家。因此,创新以黑客的速度而不是大公司的速度发生。

第二个原因是摩尔定律,它对互联网带宽发挥了其通常的魔力。[1]

电脑获胜的第三个原因是盗版。用户喜欢它不仅仅是因为它是免费的,还因为它更方便。Bittorrent 和 YouTube 已经训练了新一代的观众,让他们知道观看节目的地方是在电脑屏幕上。[2]

稍微令人惊讶的力量是一种特定的创新:社交应用。普通的青少年几乎有无限的能力与朋友交谈。但他们不可能一直和朋友在一起。当我上高中的时候,解决方案是电话。现在是社交网络、多人游戏和各种消息应用。接触到所有这些的方式是通过电脑。[3]这意味着每个青少年 (a) 都想要一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b) 有动力弄清楚如何使用它,以及 (c) 花无数的时间在它面前。

这是所有力量中最强大的。这是让每个人都想要电脑的原因。极客们得到电脑是因为他们喜欢它。然后游戏玩家得到它们是为了玩游戏。但正是与他人联系让其他人也想要电脑:这就是让甚至奶奶和 14 岁的女孩都想要电脑的原因。

在几十年如一日地向观众进行静脉滴注后,娱乐业的人们可以理解地认为他们相当被动。他们认为他们可以决定节目到达观众的方式。但他们低估了观众彼此联系的愿望的力量。

Facebook 杀死了电视。当然,这被过度简化了,但可能是在三个字内你能得到的与真相最接近的说法。


电视网络似乎已经勉强看到了事态的发展方向,并通过勉强地将他们的内容放到网上来做出回应。但他们仍然在拖后腿。他们似乎仍然希望人们在电视上看节目,就像将他们的故事放到网上的报纸仍然希望人们等到第二天早上再在纸上阅读它们一样。他们都应该面对互联网是主要媒介这一事实。

如果他们早点这样做,他们的处境会更好。当一种新的媒介出现,强大到足以让现有企业感到紧张时,那么它可能强大到足以获胜,他们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立即加入。

不管他们是否喜欢,大的变化即将到来,因为互联网消除了广播媒体的两个基石:同步性和地域性。在互联网上,你不必向每个人发送相同的信号,也不必从本地来源向他们发送信号。人们会随时观看他们想看的东西,并根据他们感受最强烈的共同兴趣将自己分组。也许他们最强烈的共同兴趣将是他们的地理位置,但我猜不会。这意味着本地电视可能已经死了。它是旧技术施加的限制的产物。如果有人现在从头开始创建一家基于互联网的电视公司,他们可能会有一些针对特定地区的节目的计划,但这不会是首要任务。

同步性和地域性是紧密相连的。电视网络附属机构关心 10 点钟播放什么,因为这会在 11 点为本地新闻带来观众。然而,这种联系增加的脆性多于力量:人们不会因为想在之后看新闻而观看 10 点钟的节目。

电视网络将对抗这些趋势,因为它们没有足够的灵活性来适应这些趋势。它们受到本地附属机构的限制,就像汽车公司受到经销商和工会的限制一样。不可避免地,运营网络的人会选择简单的路线,并试图让旧模式再运行几年,就像唱片公司所做的那样。

《华尔街日报》最近的一篇文章描述了电视网络如何试图增加更多的直播节目,部分原因是为了让观众同步观看电视,而不是在他们方便的时候观看录制的节目。他们没有提供观众想要的东西,而是试图强迫他们改变习惯以适应网络过时的商业模式。除非你有垄断或卡特尔来执行它,否则这永远不会奏效,即使那样也只能暂时奏效。

网络喜欢直播节目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制作成本更低。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想法是正确的,但他们没有将其推向结论。直播内容可能比网络意识到的要便宜得多,而利用成本大幅下降的方法是增加数量。网络无法看到整个推理过程,因为他们仍然认为自己从事广播业务——向每个人发送一个信号。[4]


现在是创办任何与电视网络竞争的公司的最佳时机。这就是很多互联网创业公司的目标,尽管他们可能没有将其作为一个明确的目标。人们每天只有这么多的休闲时间,而电视的前提是长时间的观看(不像 Google,它以快速发送用户而自豪),因此任何占用他们时间的东西都在与它竞争。但除了这种间接的竞争对手之外,我认为电视公司将越来越多地面临直接的竞争对手。

即使在有线电视中,长尾也因启动新频道必须跨越的门槛而被过早地截断。在互联网上,它会更长,并且会有更多的流动性。在这个新世界中,现有玩家只会拥有任何大公司在其市场中拥有的优势。

这将改变网络和节目制作人之间的力量平衡。网络曾经是守门人。他们分发你的作品,并在其上销售广告。现在,节目制作人可以自己分发它。网络现在提供的主要价值是广告销售。这将使他们倾向于处于服务提供商而不是出版商的位置。

节目将会发生更大的变化。在互联网上,没有理由保持它们当前的格式,甚至没有理由保持它们只有一个格式。事实上,即将到来的更有趣的融合是节目和游戏之间的融合。但是,关于 20 年后在互联网上分发什么样的娱乐节目,我不敢做出任何预测,除非事情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我们将得到最有想象力的人能烹饪出的任何东西。这就是互联网获胜的原因。

注释

[1] 感谢 Trevor Blackwell 提出这一点。他补充说:“我记得 90 年代初电话公司在谈论融合时眼睛里闪烁的光芒。他们认为大多数节目将是按需提供的,他们将实施它并赚很多钱。但这并没有奏效。他们认为他们的本地网络基础设施对于按需视频至关重要,因为你不可能从几个数据中心通过互联网流式传输它。当时(1992 年),整个跨国互联网带宽不足以支持一个视频流。但是广域带宽的增长超出了他们的预期,他们被 iTunes 和 Hulu 击败了。”

[2] 版权所有者倾向于关注他们看到的盗版方面,即收入损失。因此,他们认为驱使用户这样做的原因是想要免费获得东西。但是 iTunes 表明,如果你让它变得容易,人们会在线支付东西。盗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仅仅是它提供了更好的用户体验。

[3] 或者实际上是电脑的手机。我不会对取代电视的设备尺寸做出任何预测,只是它会有一个浏览器并通过互联网获取数据。

[4] Emmett Shear 写道:“我认为体育的长尾可能比其他类型内容的长尾更大。任何人都可以播放一场对大约 10,000 人感兴趣的高中橄榄球比赛,即使制作质量不是很好。”

感谢 Sam Altman、Trevor Blackwell、Nancy Cook、Michael Seibel、Emmett Shear 和 Fred Wilson 阅读了本文的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