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签证
2009年4月
我通常避免谈论政治,但既然我们现在似乎有一个愿意听取建议的政府,我愿意冒险提一个建议。政府能够做到的,在不花费任何成本的情况下,增加这个国家创业公司数量的最大的一件事是:建立一种新的针对创业公司创始人的签证。
对美国新成立的创业公司数量的最大限制,不是税收政策或劳动法,甚至不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而是我们不允许那些想创办公司的人进入这个国家。
每年允许仅仅10,000名创业公司创始人进入这个国家,就可能对经济产生明显的影响。如果我们假设每个创业公司有4个人,这可能是一个高估,那就是2500家新公司。每年。他们不会都成长为像Google一样大,但在2500家公司中,有些会接近这个规模。
根据定义,这10,000名创始人不会抢走美国人的工作:可以作为签证条款的一部分,规定他们不能为现有公司工作,只能为他们自己创立的新公司工作。事实上,他们会为美国人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因为他们创办的公司在成长过程中会雇佣更多的员工。
棘手的部分似乎是如何定义一家创业公司。但这可以很容易地解决:让市场来决定。创业投资者努力寻找最好的创业公司。政府不可能做得比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更好,并将获得公认的创业投资者投资作为衡量一家公司是否是真正的创业公司的标准。
政府如何决定谁是创业投资者?就像他们决定什么可以算作学生签证的大学一样。我们将建立我们自己的认证程序。我们彼此了解。
按照移民标准,10,000人只是沧海一粟,但将代表创业公司创始人数量的巨大增长。我认为这将对经济产生如此明显的影响,以至于提出这项法案的立法者会因此而闻名。唯一确定方法是尝试一下,而这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
感谢 Trevor Blackwell, Paul Buchheit, Jeff Clavier, David Hornik, Jessica Livingston, Greg Mcadoo, Aydin Senkut, 和 Fred Wilson 阅读了本文的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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